韓國電子電氣用品安全認證制度,即KC標志認證(KC-Mark Certification),是韓國技術標準院(KATS)依據《電器用品安全管理法》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強制性安 全認證制度。...
閱讀更多對于本地制造的產品自生產日期起算,對于進口產品自進口日期起算。 對于在生效日期以后到達印度的產品,必須遵守強制性注冊要求并加貼自我聲明。 如果在該日期以后進入印度,如果沒有加貼自我聲明標簽,將不能清關。...
閱讀更多MIC是日本管制無線電射頻設備的政府機構,在日本生產、銷售、運行無線設備必須 符合由日本總務省(MIC)核準的技術法規,阿爾法 與日本 RFT、德國 EMCC、日本 EMCC 合作建立了 MOU,為企業進入日本市場提供便捷的服務。...
閱讀更多OFCA 是香港的強制性無線認證,在香港銷售的無線射頻類和電信類產品必須符合其 要求和申請認證,并在產品上顯示標志和認可號碼。OFCA 的全稱為 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(通訊事務管理局),于2012年 4 月 1 日成立,前身為 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(電訊管理局)。...
閱讀更多無線產品進入日本市場需要進行Janpan Telecom的型號核準(主要針對RF部分),現在信通檢測實驗室可以完成此類測試認證,TELEC認證流程,需要提交資料及WLAN, Bluetooth測式簡介如下:...
閱讀更多途徑一. 出運前的符合性驗證(Compliance Verification ) 這種方式也被稱為批次檢驗,適于出貨次數非常少的出口商。若選擇該方式,出口商在向沙特政府授權頒發CoC的代理機構進行申請時,其產品一方面需要取得相關資質實驗室(經沙特管理部門授權)根據有關沙特標準出具的測試報告,另一方面還須通過該代理機構的裝船前檢驗。...
閱讀更多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,中國信息產業部 (Ministry of Ination Industry, MII) 強制規定,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及使用的無線電組件產品,必須取得無線電型號的核準認證 (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)。目前,中國已針對不同類別的無線電發射設備訂定特殊的頻率范圍,且并非所有頻率皆得以在中國合法使用。換句話說,所有在其境內銷售或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會規定不同的頻率。此外,申請者必須注意某些無線電發射設備的規定范疇,不但要申請「無線電型號核準認證」,同時也必須申請中國強制認證 (CCC) 及 / 或進網許可證 (MII) 的核準...
閱讀更多3C認證的全稱為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”,它是各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。所謂3C認證,就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英文名稱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,英文縮寫CCC。...
閱讀更多電子電器產品的能耗性能越來越受到普通消費者的關注,很多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能效法規。MEPS是澳大利亞政府制定的最低能效標準。MEPS的全名為Minimum Energy Perance Standard。2012年10月1日起更名為GEMS。 GEMS的全名為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...
閱讀更多所有電子產品,將分為三類:High,medium, low Risk。我們沒有詳細的劃分范圍資料,一般來說,電池驅動和電壓在12V以下的產品是低風險,240V標準電壓產品為中風險,高電壓產品為高風險。低風險產品的緩沖期是6個月,中高風險產品緩沖期為3年(該期限是澳洲相關協會的建議,但是具體法令上政府還沒有最終確認)。...
閱讀更多澳大利亞的標準機構為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,所以很多朋友把澳大利亞認證稱為SAA認證。進入澳大利亞市場的電器產品必須符合SAA認證。SAA 的標志主要有兩種,一種是形式認可,一種是標準標志。形式認證是只能樣品負責,而標準標志是需每個進行工廠審查的。SAA的認證范圍主要分為質量管理體系; 環境管理體系; 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; 信息安全管理; 常見產品申請澳大利亞SAA認證的周期是3-4周,如果產品質量不達標,可能日期會有所延長。如果運送的產品未獲認證,將會扣留或沒收產品或罰款。...
閱讀更多信通國際認證測試服務中心(SIT-CERT)是致力于為中國企業獲取國內及國際認證的專業檢測服務機構,是中國最專業的照明產品測試服務商,可以開展全球范圍的照明產品的安規和能效認證服務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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